严重违纪违法!一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被双开!1
发表时间:2024-05-23 16:30 5月22日,据青海省纪委监委消息,经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对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李元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此前于2023年11月24日,李元兴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开始接受青海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李元兴,男,汉族,1964年10月出生,江苏沛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2月入党,助理会计师,研究生学历。于1994年起担任青海省海西州商业局业务科副科长、驻宁办副主任,期间在西北师范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大专班学习。 1997年,李元兴先后历任青海省海西州贸易局商业科科长、办公室主任;青海省海西州经贸委综合科科长、副主任、州招商局局长;青海省德令哈市委常委、副市长、副书记。 2016年升至青海省海西州人大副主任、乌兰县委书记,后于2001年任青海省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一级巡视员。 经查,李元兴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严重破坏当地政治生态,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在工作调动方面谋取利益;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在项目承揽方面谋取利益;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元兴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青海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青海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元兴开除党籍处分;由青海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西州第十三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ND 图片来源:视频截图 编辑:王宇豪 排版:王宇豪 审核:文竹 ![]() 关注西部聚焦 获取更多资讯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发布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内容的真实性。https://xibunews.com/h-nd-1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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