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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公平、提水平、惠民生!国家医保局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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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4-05-23 15:10作者:西部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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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医保局公布,为在更大范围、更高层级、更深层面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内蒙古、浙江、四川3个省份开展全省试点,进入扩面阶段。此前已在江苏苏州、福建厦门、江西赣州等5个城市进行试点。


据了解,医疗服务价格是医院直接提供的医疗技术项目、设备设施服务的收费标准,即各种手术、诊查、检查化验、护理等医疗服务的费用。


按照新一轮试点要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首先是要适应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其次是要积极应对医疗保障水平可持续性面临的新挑战,再次是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制度短板。


新一轮试点启动于2021年。根据当年发布的《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通过 35 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并选择赣州市、苏州市、厦门市、唐山市、乐山市作为改革试点城市,探索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新机制。


两年多来,试点城市已按新机制平稳实施2轮调价,分别涉及1398项和5076项医疗服务价格,一批技术劳务价值“含金量”高但价格处于低位的项目价格上调,包括护理、手术、治疗、中医等,同时设备物耗占比为主、费用影响大的检查检验类项目价格有所下降。







国家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施子海在今年5出席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时表示,内蒙古、浙江、四川等3个省份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省试点,是改革扩围提级的必经之路。试点省份要围绕探索建立医疗服务价格新机制,解决省级试点面临的机制性问题,统筹处理好价格改革与公立医院补偿机制、医疗控费、医保支付等相关改革的关系。


有业界人士认为,随着“医改”深入,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趋势、“药占比”过高等问题有所遏制,客观上为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腾出空间,支撑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但迄今,该项改革与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目标和患者期待之间,仍有较大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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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国家医疗保障局

编辑:王宇豪

排版:王宇豪

审核:文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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