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伦贝尔一煤矿发生冒顶事故致2人死亡1
发表时间:2024-07-02 15:22 6月28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公告: 2024年6月23日,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泉煤矿,发生一起冒顶事故,致2人死亡。 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二)款“对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的煤矿,各级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降低或撤销其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级。一级、二级煤矿发生一般事故时降为三级,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时撤销其等级;三级煤矿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时撤销其等级。”规定,决定将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泉煤矿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等次降为三级等次,现予以公告。 扎赉诺尔矿区地处边疆,作为东北老工业基地,到2003年已累计生产煤炭15亿吨,多年来为缓解国家能源短缺、振兴东北经济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 中国华能集团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扎赉诺尔矿务局,原属中直大一型煤炭企业,拥有灵东、灵泉、铁北、灵露4座现代化矿井。 其中,灵泉煤矿不同于另外三个井工矿,而是露天矿,属国有重点煤矿。位于扎赉诺尔煤田向斜盆地西翼,行政区划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扎赉诺尔区管辖,核定生产能力为390万吨/年;2021年10月7日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通知该矿承担保供任务。 公开资料显示,灵泉煤矿为正常生产矿井,矿井瓦斯等级为低瓦斯,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煤层自燃倾向性为自燃,煤尘有爆炸性,开采煤种为褐煤。井田走向长约4.79km,倾斜宽约4.18km,矿区面积为20.0252km2,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分列式,通风方法为抽出式。 值得注意的是,灵泉煤矿曾在2021 年 12 月 14 日 7 时 30 分许,就发生过一起生产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115 万元。 END 图片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官网 编辑:王宇豪 排版:王宇豪 审核:溪溪 ![]() 关注西部聚焦 获取更多资讯 声明:部分文章来源于网络,转载发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作为参考,如果网站中图片和文字侵犯了您的版权,请联系我们处理!发布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内容的真实性。https://xibunews.com/h-nd-16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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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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